EBC地產王記者王柏凱/綜合報導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長林右昌感謝立法院全體委員及朝野黨團的支持,順利完成修法作業。林右昌表示,這次修法是因應近年發生重大火災與建築物使用形態越趨複雜,全面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也是「消防法」公布37年來最大幅度的調整,期待提升公共安全,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內政部消防署說明,這次共修正27條條文,重點為強化消防安全管理,營業場所違反消防安全將直接開罰;同時要求液化石油氣容器零售業者,增設安全技術人員執行供氣安全檢查;危險物品場所遴用保安檢查員,強化場所自主防災;若石油煉製業發生災害,課予業者主動通報責任。同時也全面檢視提高違規罰責,如謊報火警、營業場所消防設備或防火管理不符規定、危險物品場所違規或規避妨礙消防檢查及火災調查等,罰鍰額度至少提升3倍,提醒業者及民眾遵守相關規定。

內政部消防署進一步說明,以往營業場所消防安全設備等有故障或缺失,會先給予限期改善,未改善再予處罰。為強化營業場所負責人維護消防安全設備的責任,這次修法後不會再給予限期改善,只要檢查發現缺失就直接開罰,且罰鍰額度從原本6千至5萬元,提高到2萬至30萬元。
此外,消防人員在第一線查核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時,如有發生火災致生重大損害之虞,得勒令管理權人停工,防護計畫如未經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不得擅自復工。另考量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消防安全風險程度較高,規範要求此類建築,應置防災中心服勤人員。
內政部消防署指出,「消防法」自84年8月11日修正公布由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從事消防安全設備工作的暫行人員制度,實施迄今已28年,預計3年後消防設備人員將達到規定人數5千人,暫行人員制度就達到落日條件。為使暫行人員有更充裕的緩衝期間,這次修法將落日期程調整為5年。
內政部消防署強調,為落實本法案各項工作,後續將邀集相關機關及執業團體,於6個月內共同完備「消防法施行細則」等22個子法修訂工作,以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延伸閱讀
● 新竹平均所得冠全國!豪宅交易1年卻僅7筆 專家揭現實原因
● 敢生能養!全台最年輕縣市 想念國中得設籍9年
● 1個月狂掃4間小豪宅!佩佩曝「3大投資心法」:別一窩蜂跑去買
● 美女油漆師現身恆春 網見「仙女工班」嗨喊:想整修外牆了
● 新建屋頂設太陽光電! 網喊「這產品」變搶手 林正雄:該擔心的是房價
● 台中房市黑馬竄出!大里一飛沖天 房價1年飆漲近7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