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為了讓育有子女的員工沒煩惱,新北市勞工局鼓勵企業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措)施。凡企業新興建托兒設施,含專業諮詢及教保托育人員人事費用,最高可補助400萬元,職業工會設置托兒設施也能申請。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陳瑞嘉表示,凡企業在新北市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如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居家式托育服務,或發放托兒津貼,不論規模、人數,皆可向勞工局申請補助。
新北市112年共補助包括清福和儒鴻等118家企業,補助金額近600萬元,協助雇主打造友善勞工育兒的職場環境。而113年第1梯次申請期間自1月1日起至2月29日止,歡迎符合資格的單位提出申請。
勞工局每年聯合勞動部給予經費補助如下:(一)設置員工哺(集)乳室者,最多補助2萬元;(二)新興建托兒設施,含新北首創「教保托育人員」及「專業諮詢服務」費用補助,依法定聘用員額及實際支出情形,最高可補助400萬元;(三)已設有托兒設施者,每年可補助最高50萬元的更新改善設施設備費用;(四)雇主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或發放員工托兒津貼,最高補助60萬元。
事業單位只要符合資格,可在「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列印後郵寄新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請。
相關資訊可至「新北勞動雲」(https://ilabor.ntpc.gov.tw)活動牆點選「補助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專區查詢。若有相關疑問,可來電(02)29603456 分機6357李小姐(托兒服務)、分機6363黃小姐(哺集乳室)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