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偉真╱即時報導
今天是二二八,內政部長葉俊榮在臉書上談二二八事件,他表示,上任後顧慮到有些來不及申請賠償金的受難者和家屬的權益,因此交代要啟動修法,讓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的申請期限再延長4年。
葉俊榮說,今天是二二八事件71周年的紀念日,他除了參加由二二八基金會辦理的追思活動外,前天約了學界的好友、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長薛化元,想知道基金會的運作和他還有什麼可以努力的地方。
內政部長葉俊榮。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徐偉真攝影
葉俊榮說,或許很多人不知道,立法院2013年修正公布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有關賠償金的申請年限到2017年5月23日就到期了,他顧慮到有些不及申請賠償金的受難者和家屬的權益,也收到其他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的陳情,所以交待內政部要啟動修法作業。
葉俊榮說,內政部和二二八基金會一起比對81年至83年間的申請書和97年取得的史料及賠償名單等相關檔案資料,研判可能仍有受難者未獲賠償,尤其近年仍有申請賠償金個案,所以提出延長申請賠償金期限再延長;法案送到立法院後,在內政委員會召委賴瑞隆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的積極協調下,立法院在2017年12月26日三讀通過,總統於2018年1月17日公布。
葉俊榮說,二二八受難者賠償金的申請期限已再延長4年至2021年12月25日,未來除了將持續輔導基金會受理賠償金的申請外,也將協助該會辦理真相調查及人權教育等促進轉型正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