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家樂/南投報導
南投縣國姓鄉國六北山交流道跨種瓜溪高架橋面工程,99年間施工灌漿時崩塌,造成7人喪生。李姓工地主任、游姓副主任、黃姓工地負責人、盧姓工程人員和吳姓現場工程師等人,分別被南投地院判刑1至2年、緩刑5年。

國六北山交流道工程由國登營造公司得標承建,國登把橋梁結構物工程和混凝土澆置作業,分別轉包給新鴻全和極進公司。工地意外造成1名本地的工地領班和6名印尼外勞罹難。營造商都和被害家屬和解。
這起公共工程意外,主要是因設計不良和施工過程不落實所致。這件高架橋面工程採用「場鑄逐跨就地支撐工法」,以重型支撐塔架和鱷魚夾、鋼管架等來支撐。60公尺高的鷹架支撐,像鐵籠堆疊般地支撐,專家認為這項設計在灌漿震動中,鷹架容易移位。
判決書指出,重型支撐塔架上方的鷹架系統,每根橫向型鋼應有4座重型鷹架,每腳應有4個鱷魚夾固定,每根橫向型鋼應使用32個鱷魚夾連結固定,但實際施工時,每腳僅用1個鱷魚夾,即每根橫向型鋼上共使用8個鱷魚夾連結固定,導致全部支撐系統崩潰。
國道六號於98年全線通車,地方要求在國姓鄉增設北山交流道,預計100年完工,就在距完工4個月前,西行線閉合段高架橋面崩塌,造成重大傷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