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瑋璇/台北報導
單車低頭族注意。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下周一起實施,騎自行車滑手機、講電話、未禮讓行人及酒駕,開罰三百至六百元;另汽機車駕駛任意逼車,開罰六千至兩萬四千元,警方將配合加強取締。
下周起騎自行車滑手機、講電話都將開罰。(截取自青年日報)
日前,台北市已率先針對自行車酒駕開罰。
交通部指出,往後騎自行車酒駕標準比照汽機車,騎士酒精濃度超標,將直接開罰六百元,拒絕酒測罰一千兩百元;若邊騎車邊當低頭族、不禮讓行人、夜間未亮燈,將開罰三百元。
至於占用自行車專用道,機車或小型車罰六百到九百元,大型車罰九百到一千兩百元。
為了防止惡意逼車釀禍,新修正條文也規範汽機車駕駛人任意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非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暫停在車道中,機車罰一萬兩千元至一萬八千元,汽車罰一萬八千元至兩萬四千元。
倘若因而肇事將吊銷肇事者駕照,並需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