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告最新一波欠稅大戶名單,美麗華大飯店董事長黃春福欠稅3.2億元,登禁奢榜榜首;義美食品高家親戚謝曉華積欠贈與稅1100餘萬元也被禁奢,民眾如發現他們搭高鐵、出入高檔餐廳可提出檢舉,如追回欠稅費可獲百萬獎金。
調查指出,黃春福早於2018年7月即曾因欠稅費被聲請管收獲准,當天,他向台北分署表達有還款意願,當場繳交300萬元後才免於被管收,不過,黃的欠稅本金過高,加上滯納利息,目前又高達3.2億元,於是登上禁奢榜榜首。
美麗信酒店董事長黃春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此外,謝曉華2015年承接某公司擔任負責人,公司欠營業稅700多萬元,謝女不願繳稅,被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在台北地檢署因案傳喚謝女時,將她帶回處理,聲請管收獲准,謝女遭管收3天後,將欠稅全部繳清。
執行官又調查,謝曉華於2018年曾贈與女兒不動產,欠有1500萬元的贈與稅,新北分署拍賣謝女名下一筆土地清償約400萬元之後,另囑託台北分署拍賣她位在台北市的不動產,謝女再次因這筆贈與稅欠繳遭禁奢。
依相關法律規定,被禁奢的義務人應嚴禁搭乘計程車、飛機、高鐵,生活中不得購買2000元以上的商品,也不能到四星級以上飯店消費,更不可買賣股票、期貨,每月生活費不得超出2萬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