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張亦惠/綜合報導
台中市政府去年7月25日發布「台中市既有公寓大廈增設電動車充電設備指引」,協助解決公寓大廈電動車的充電困境,卻遭議員批評發布增設設備指引,但環保局卻取消公寓大廈管委會的申請補助資格。環保局表示,今年度補助總經費較去年增加6成,也調整作法讓公寓大廈維持可以申請每樁最高5萬元的補助。
各縣市透過各項政策積極打造電動車友善城市,盼增加民眾購買、使用電車誘因,但現今都市大樓林立,大樓內是否能設充電車格也是一大問題。
中市府2022年訂定的指引,增設公寓大廈電動車充電設備,相關設置應符合現行法令規定與公寓大廈裝潢施工管理辦法的規定,且以向台電申請專設電表專供充電設備用電為原則,如使用公共用電,其收費標準不得低於現行台電計價標準。
不過,環保局鑒於公寓大廈設置充電樁申請補助的件數少,去年公寓大廈申請汽車充電樁補助件數為零,加上考慮公寓大廈設置是私人使用,原先因「先公後私」原則預計今年取消大樓管委會補助,後因議員反應等因素調整政策方向,今年申請期限至9月15日止,管委會仍可申請充電樁設置補助。
環保局表示,電動車充電站設置補助計畫經費從去年470萬元新增到今年的700萬元,其中補助對象包括國內團體630萬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20萬元、私校20萬、政府機關及學校30萬元,各補助對象經費如有不足,可調整勻支或超支併決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