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0

屏東巡佐竊占國有地養雞被判刑 記過1次打行政訴訟吞敗

#農地 #國有地 #屏東 #出租 #擋土牆 #行政訴訟 #定讞 #警局 #地方 #罰金 #判刑 #巡佐 #屏東縣政府 #處分 #記過 #太陽能電廠 #屏東地方法院 #拘役 #法院判決 #張男
聯合報記者張議晨/高雄報導
 
屏東縣張姓巡佐將自有農地出租給太陽能電廠後,另在一旁的公有地架設鐵網養雞,被屏東地院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屏東縣警局另對張男記過懲處,他不服打行政訴訟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張男被判有罪定讞,警局處分依法有據,判決駁回。
 
張男2018年將自有農地出租給太陽能電廠發電,2021年8月間,他見電廠旁的公有地閒置,便涉嫌雇工在公有地旁施作擋土牆,擋土牆設置完成後再搭設鐵絲網及鐵門,在裡面養雞、務農。
 
高高行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
高高行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
 
事後經人發現檢舉,屏東縣政府民政處2022年4月判員勘查,調查發現張男竊占1220平方公尺公有地,隨即報警提告,張男也被屏東地院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後提起上訴又撤回,全案定讞。
 
張男因竊占國有地經人檢舉查獲後被判刑,屏東縣警察局記過1次懲處,張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爭權益,主張實際雞舍僅越界5.84平方公尺、鐵皮屋越界0.78平方公尺,且現場一片荒蕪,並無所謂「養雞、種植」使用情事,原處分明顯有誤。
 
不過,高高行認為,張男竊占國有地經屏東地方法院判決定讞,張男身為警察人員,應恪守法規、謹慎勤勉,不得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張男行為已嚴重損及社會大眾對警察人員之信賴,警局處分並無不當,判決他敗訴,仍可上訴。

  • 到Google新聞追蹤好房網News!

  • 脆起來!加入好房網News的Threads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