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 林偉信/台北報導
史上最大工殤求償案,4年前RCA及湯姆笙等4家公司遭判賠262名員工5.17億元確定,最高法院11日判決另24名員工共獲賠5470萬元,總計金額共5.7億元確定。另222人求償約11億元部分,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更審。
聆判後,法院外數十名RCA員工大聲歡呼「RCA工人,我們贏了!」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杜津珠說,最高法院此次判決有考慮到員工身體及心理、健康權受到損害,這是非常覺得安慰的地方;律師說,廢棄發回是有利的裁判「我們全贏!」
RCA(前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被控從1970年起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致癌物,讓勞工用水及廠房空氣受到嚴重汙染,高達1400多名員工因此死亡、罹癌及流產,員工們展開長期抗爭及司法訴訟。
RCA一軍求償部分,2018年最法法院判決,死亡與部分罹病的262人獲賠5億1700萬多元確定,另246人部分廢棄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24人獲賠5470萬元,222人求償部分不准許,上訴後,最高法院維持5470萬元賠償的判決。
至於222人因罹患卵巢癌、子宮肌瘤、高血壓、心律不整等疾病的求償部分,最高法院認為,關懷協會已提出醫學文獻、研究報告,證明受到毒物職災,其人格權及健康權受損,但更一審卻未審酌,因此廢棄發回。
RCA二軍1115名員工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罕見採用「總額裁判制度」,並認定未發病但健康權受損,就可獲得賠償,判決RCA等4家公司連帶賠償破紀錄的23億300萬元,上訴後,高院下個月將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