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歐洲商會(ECCT)昨天發表二○一八年度建議書。行政院長賴清德上周針對台灣投資「五缺」提出解方,但歐商認為政府太過樂觀,尤其在「能源安全與轉型」一項;歐洲商會執行長何飛逸說,台灣想在二○二五年達到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兩成目標,還有許多前提,亟須簡化政府官僚程序,加速再生能源業者申請流程,同時加強投資綠電基礎設施,但這些到目前幾乎都還沒做到。
歐洲商會昨天發布「二○一八年度建議書」,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左)收下歐洲商會副理事長胡日新(右)遞上的建議書。 記者胡經周/攝影
歐洲商會二○一八年建議書,以「掃除台灣經濟向前邁進的障礙」為題,舉出阻礙台灣經濟仍有五大障礙,包括「勞工法律、專業人才短缺、能源安全與轉型、法規不確定及本地標準及其他貿易障礙」。
太陽能發電 進度落後近四成
何飛逸說,歐洲正積極發展再生能源,當然希望台灣二○二五年能達到非核家園既定目標,但台灣政府想完成此「遠大目標」,要先掃除官僚體系障礙,同時建構其他措施,才有可能。
歐洲商會「能源與環境委員會」代表、達德能源集團太陽光電部總監孔榮也說,在歐洲商會準備建議書同時,台灣政府第一階段的太陽能供電目標就沒達到;蔡政府宣布,二○二五年太陽光電建置量是廿吉瓦(GW),明年太陽能發電容量要先到一點五吉瓦,但目前進度是落後近四成,其他再生能源供電目標「也似乎遙不可及」。
孔榮說,台灣有過多機關參與再生能源申請審查流程,中央政府口號喊得響亮,但地方縣市並未全面配合,從中央到地方法規沒整合「很亂」,綠能業者光申請核准時間就可能長達四年甚至更久;且就算是中央政府,各部會間也沒協調,已嚴重影響二○二五年非核家園總目標進度。
孔榮指出,根據歐洲經驗,他建議,光就太陽光電建置,「每兩年增加一個吉瓦」差不多,現在台灣至少還差十九吉瓦,至少要九年才能達到蔡政府宣稱的目標,但離二○二五只剩八年。
高階員工 盼不受勞基法約束
此外,針對政府正規畫修改勞基法,歐洲商會表示歡迎。何飛逸說,外商非常重視勞工的權利和福利,之前「一例一休」最大問題,就是不夠彈性,希望修法能加強彈性,歐商並爭取公司高階管理層級「例如月薪超過廿萬台幣的高級經理人」,可不適用勞基法「工時條件」的約束。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回應,針對外商建議,賴揆已要求協調,透過行政命令即可修改,不用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