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39

網路平台賣虛擬商品 須課徵營業稅

#地方 #營業稅 #網路平台 #國稅局
工商時報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隨著網路遊戲日益盛行,只要利用網路平台銷售遊戲點數、遊戲幣、虛擬寶物等虛擬遊戲商品,都屬於我國境內銷售勞務,應以收取的全部代價為銷售額,課徵營業稅。
 
目前有很多線上玩家,會利用各類方式(如向其他玩家購入、僱用員工打寶等),取得虛擬遊戲商品,再利用網路平台銷售給他人使用並收取對價,因為這些玩家賣的是虛擬世界用的遊戲幣,不是實體,就容易忽略報稅的相關規定。
隨著網路遊戲日益盛行,凡利用網路平台銷售遊戲點數、遊戲幣、虛擬寶物等虛擬遊戲商品,應以收取的全部代價為銷售額,課徵營業稅。圖/中時報系資料照
隨著網路遊戲日益盛行,凡利用網路平台銷售遊戲點數、遊戲幣、虛擬寶物等虛擬遊戲商品,應以收取的全部代價為銷售額,課徵營業稅。圖/中時報系資料照
中區國稅局表示,依營業稅法第3條、第16條第1項及第32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只要銷售貨物或勞務,就要以所收取的全部代價為銷售額,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包括虛擬商品也算在內。
 
另外,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及第33條也規定,營業人購進的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載有營業稅額的憑證,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也就是說,根據營業稅法規定,銷售虛擬遊戲商品,都要以所收取的全部代價為銷售額課徵營業稅。
 
此外,取得虛擬遊戲商品的支出,如果未依法支付營業稅額,並取得及保存載有進項稅額的憑證,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但如果是向不須申請稅籍登記的個人購買,就沒有支付進項稅額、不會產生扣抵銷項稅額問題。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