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翁至威/綜合報導
環保署今(31)日表示,《廢棄物清理法》即將展開立法以來最大規模修法,初步有三大重點方向,包括提高罰則、徵收「資源循環推動費」、明確廢棄物定義及分類。
廢棄物管理處長賴瑩瑩表示,預計今年6、7月預告草案,下半年會逐步與產業、民間團體展開溝通。

廢清法自1974年立法以來,經過數次修正,不過多是針對部分條文調整,這次是立法以來,首度經過盤點、整理,展開最大規模修正,預計77條文當中會有半數以上翻修。
環保署今日釋出初步修法方向,首先是提高罰則。賴瑩瑩表示,現行廢清法規定,若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或未依規定清除、再利用廢棄物,導致汙染環境等情形,可處以刑罰,最高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未來修法後,擬將最高刑期提高到七年,而若廢棄物棄置在農地或環境敏感地區,罰金將提高至2,000萬元;而針對雇主,也新增條文,罰金提高至十倍。
除刑罰外,也提高行政罰鍰,從原本最高1,000萬元提高至1,500萬元。
其次,則是新增資源循環推動費。賴瑩瑩表示,未來修法擬訂定一套收費公式,直接向廢棄物產生源(例如產生汙泥、爐渣的業者)收費,向下補貼給再利用機構或最終使用者(例如道路工程),透過補貼提升再生粒料競爭力。
賴瑩瑩表示,業者現在都是直接付錢給再利用機構或最終使用者,未來是將部分費用由環保署徵收,確保補貼到位,加強推動廢棄物資源循環。
最後則是明確廢棄物定義及分類,賴瑩瑩表示,一般事業廢棄物項目中預計將納入商業,但由於住商混合容易導致認定不易,牽涉細項較多,在廢棄物定義、分類方面,還需要與外界多加溝通。
賴瑩瑩表示,行政院組改規畫中,未來的環境部新增資源循環署,人力編制擴增,有助此次廢清法大幅翻修後,而產生的人力需求,但廢清法修法未必會受到組改影響,會按照政策步調溝通、預告,送行政院、立法院審查,預計今年6、7月可預告初步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