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
不少新車標配駕駛輔助系統,減輕駕駛人負擔,但若稍有不慎操作,自動駕駛系統反藏道安隱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國道施工、事故處理緩撞車遭撞的交通事故,在去年整年、今年截止2月,肇事車輛裝有駕駛輔助系統的件數,其占比就達四、五成,幾乎已占半數。
高公局指出,維持國道行車安全及服務品質,須經常執行道路養護作業,包含路容清潔、植栽修剪、標線標記維護、路面銑鋪等作業。

高公局表示,路容清潔、植栽修剪等維護作業,多數採移動性施工方式進行,依「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規定辦理,同時配置移動性緩撞設施,提醒用路人前方刻正進行移動性施工。
高公局表示,國道施工時,已依相關規定設置各項警示設施,提供施工資訊,惟因移動性施工車輛速度較為緩慢,與主線正常車流速差較大,用路人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態及路上相關警示設施,避免反應不及而造成追撞事故。
高公局舉例,3月28日上午10時8分,在國道1號高架南向46.4公里處,1輛小客車因未注意車前狀態,撞擊在內側車道進行霧燈檢修作業的緩撞車,除造成小客車駕駛受傷,後方車流回堵5公里。
有關國道施工及事故處理緩撞車遭撞交通事故,高公局統計,去年114件,其中肇事車輛具駕駛輔助系統有47件,約占41%;今年截至2月底共發生12件,其中肇事車輛具駕駛輔助系統件數有6件,占50%。
高公局呼籲,用路人使用駕駛輔助系統時,仍應注意車前狀態及沿途交維警示設施,適時介入操控車輛。國道施工資訊皆公告於高公局網站及1968 App,請用路人多加留意,隨時注意移動性施工車輛,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