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衛生署新營醫院北門分院附設護理之家大火,燒出台灣醫療史上最慘重的12死火災,災後檢討聲浪浮現,外界質疑醫院儘是「老、殘、弱」病患,消防安檢標準卻比照百貨公司、電影院,不盡合理。衛生署今(24)天強調,將在2個月內,邀請消防署、消防專家針對醫院、護理之家,重新檢討更周全、嚴格的消防標準。
北門分院火災釀成12死,為國內醫療史最嚴重的大火,衛生署強調2個月內將針對消防安全做更周全、嚴格的檢討。(圖/NOWnews)

這一把大火共造成12死、60人輕重傷,衛生署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後續處置,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一開始就帶領負責督導的醫事處、照護處等主管,再度公開默哀一分鐘致意。
林奏延指出,傷者目前有58人繼續住院,其中加護病房46人、一般病房12人,加護病房重傷者的治療已「往好的趨勢去走」,另外遭波及的同棟4、5樓精神病房的精神病患43人,也全數轉向嘉南療養院;衛生署也要求各醫院對收治的死傷病人及其家屬、飽受驚嚇的護理之家護理人員,提供心理支持及輔導服務。
至於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批評,病人、老人家「躲不了,也逃不掉」不比常人,呼籲養病救命的醫療機構應有更嚴格、專業的消防檢查標準,不能再與百貨公司、電影院等公共場所歸於同一級消防場所,衛生署也有正面回應。
林奏延強調,將在2個月內,邀集消防單位、消防專家開會,全面檢討更周全、更嚴格的消防安檢標準;另針對護理之家的日夜班人力配置,衛生署也允諾,近期內會找專家學者針對現行每5床一名照護人員、每15床一名護理人員的規定,進行通盤檢討。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表示,為避免法律競合問題,一般性的建築消防設備歸屬消防法令管理,而醫院、護理之家額外、特殊的消防需求,如各樓層至少設有2個不同方向的安全門、地板防滑措施等,則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內已有相關消防設備、安全設備的規定,不符規定者可罰1至5萬元、且可按次處罰,最重還可勒令停業1個月至1年。
衛生署也強調,已函請各縣市衛生局針對國內524家醫療機構、176家精神復健機構以及29家精神護理之家、416家護理之家,須於3日內完成消防安全自我檢核,並回報所屬衛生局;而各縣市衛生局也須於1個月內與消防單位組成聯合訪查小組,實地清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