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近日將邀銀行業者會商,擬明訂不動產授信資產須提列1.5%的備抵呆帳準備,年底上路,並給銀行緩衝期。初估全體銀行須增提呆帳準備約二、三百億元,銀行盈餘將減少,但可強化風險承擔能力。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
目前主管機關並未特別針對不動產授信資產,要求銀行提列呆帳準備,這也是金管會首度引用去年底修改的規定,針對「特定授信資產」,要求提高呆帳準備。
金管會官員昨(2)日表示,為因應不動產市場波動風險,金管會研議多時後,方向已確定要求銀行針對不動產授信增提呆帳準備,這一、兩周內就會找銀行業者開會。
官員表示,在跟銀行業者溝通完後,金管會只要引用這項辦法授權規定,就可發函要求銀行針對不動產授信資產增提呆帳準備,不需要再修改任何辦法。
依金管會規畫,將明訂不動產授信資產須提1.5%的呆帳準備,並考慮依銀行規模大小,給予二年到三年的緩衝期間。例如今年底發布上路後,最遲在三年內須提到1.5%。
根據金管會日前對銀行展開的調查,目前不動產授信資產提列呆帳準備平均有1%以上,僅三、四家(大、小銀行都有)未到1%,也有五、六家資優生(公、民營都有)已提到1.2%以上,但還沒有一家提到1.5%以上。
若要求銀行提列1.5%的呆帳準備,全體銀行須增提的準備合計有二、三百億元,主管機關政策希望銀行趁獲利高時,多提準備,增強損失承擔能力。
根據金管會統計,目前銀行辦理的不動產授信餘額,包括建築融資、購置住宅貸款、修繕貸款等合計有7.8兆元。呆帳準備若增提0.5個百分點,合計約三、四百億元,但因有些銀行早已提到1.2%以上,只需再多提0.3個百分點,因此,全體銀行須增提的準備約有二、三百億元。
金管會去年底修改銀行提列備低呆帳準備辦法,第5條增訂內容,為強化銀行對特定授信資產的損失承擔能力,主管機關必要時,得要求銀行提高「特定授信資產」的備抵呆帳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