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彰化縣政府規畫興建多功能的溪湖長照中心,鎮公所協助覓地遇到困難,一波三折。衛生局今天表示,已另選土地並評估中。
近年縣政府整合社政、衛政興建綜合型社福日照大樓,兼具公共衛生、長照等功能,3月16日才動工興建芳苑鄉衛生所暨長照社福大樓。溪湖鎮衛生所改建未滿20年而且沒多餘空間,縣政府將單獨興建溪湖日照中心推廣。
彰化縣溪湖鎮日照中心本來要蓋在中央公園內,縣長反對而作罷。記者簡慧珍/攝影

社會處原本屬意中央公園的西南方角落空地興建溪湖日照中心,縣長王惠美認為中央公園將根據鎮民意見施做多處改善工程,如果追加興建日照中心,勢必拖延中央公園整體完工啟用時程,而且剛做好的公園又大興土木,必定引起抱怨;另一方面,地方也有異議,認為中央公園不適合作為服務長輩的場所。
縣政府內部研議後,打消在中央公園蓋日照中心的方案,清查溪湖鎮土地,發現緊臨溪湖警分局的一塊公有地,地主分別是縣政府和溪湖鎮公所,面積方正,和警分局、溪湖鎮公所、溪湖戶政事務所、溪湖衛生所同在清雅路,民眾使用非常方便。
溪湖鎮公所調閱地籍資料,溪湖警分局北側的土地確實分屬鎮公所和縣政府,但這些公家機關用地以前是公墓,清葬後,把各公家機關整合在同一條路上,唯溪湖警分局北側的土地當初沒一併收回,被使用者改建紀念公園,迄今無解。
溪湖鎮公所表示,收回土地一案相當複雜,鎮公所已商請縣政府另外找地,鎮內有一些縣有地可評估使用,至於鎮有地不是地上有宮廟供奉神明就是畸零地。
衛生局今天表示,日照中心用地約300坪,溪湖鎮有多筆縣有地,目前進行選址評估,應該不會用到鎮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