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北部地區缺蛋,農委會「催蛋」,提出「穩定雞蛋生產獎勵措施」,以現行蛋價每台斤平均批發價34.5元,農委會補貼雞農飼料成本每台斤3元;另補貼蛋中雞每隻25元、300萬隻雞,蛋中雞補助方案今天出爐。
根據農委會公布的「111年度穩定雞蛋生產-蛋中雞飼(代)養費用補助辦法」,蛋雛雞飼養成為產蛋雞,期間需經歷蛋中雞飼(代)養期,其飼(代)養時間長、成本高,為鼓勵蛋農加速進養蛋中雞,以補助蛋中雞飼(代)養費用,提升雞蛋生產效率及蛋品品質。

補助對象為全國蛋雞場,補助期間從今年2月8日起至到3月31日止;由於蛋中雞有不同日齡,若相同補助金額有違公平原則,因此採取分齡補貼;補助對象為蛋雞場自蛋中雞場進養的蛋中雞,依照不同進養日齡,分級補助,75至89日齡,每隻補助20元;90日齡以上,每隻補助25元。
根據規範,蛋雞場自行育成蛋中雞的一貫場,每隻蛋中雞一律補助25元,蛋雛雞應在110年11月26日至111年1月16日間入雛飼養者;計畫總補助金額為7500萬元,當補助期間內,補助金額已用罄,將公告停止補助申請。
蛋雞場農民須填寫「111年度穩定雞蛋生產-蛋中雞飼(代)養費用補助申請單」,並向蛋中雞場索取,並檢附「中雞規格標示單」,以「掛號」郵寄本會申請補助金。最後寄件日期為今年4月6日。
根據公告規範,補助期間結束後,申請人所送補助金申請資料如經會計或審計等相關單位審查發現有虛報、造假者,除須繳回所領取補助金外,並須負偽造、詐欺等相關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