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立勳/台北報導
北市府認定救國團為「非營利法人」,將劍潭青年活動中心打折租給救國團,市議員梁文傑卻發現該處經營旅館,以及每小時收費20元的停車場都是營業使用,要求市府依法重新丈量承租土地面積,以全額租金計收。
台北市救國團劍潭活動中心長久以來以非營利名義向市府租用土地,市議員梁文傑發現該處有旅館、停車場設施皆是營業使用,要求市府以全額計收。(記者張立勳/攝影)

市府目前將士林區百齡段六小段20筆市有土地,共29647平方公尺土地打折後,以每年122萬元價格租給救國團,平均1平方公尺年租只要495元。
梁文傑表示,救國團承租的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土地,被判定只有2484平方公尺的地上建物不得享6折優惠,其他27163平方公尺用來作為收費停車場、噴水池和草坪等土地依然享有優惠。
他進一步指出,救國團在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經營旅館,噴水池、草坪等附屬設施,及收費停車場都是用來營業使用,雖然名義上是非營利法人,但不能以此為標準,該從營業項目來判斷。
而市府財政局已在11月18日修正「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基準」第二點第二款規定「空地作營業使用部分,不適用租金優惠。」並已於12月1日正式生效。
梁文傑要求,若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租金全額計收,每年租金可多出978萬餘元,對市庫是一筆不少的收入,市有土地出租收入屬全體市民利益,絕不能「便宜」行事。
大地工程處森林遊憩科長何明育表示,昨天收到修正規定後會重新核算租金,收全租對市府是最好的,但是否為營業使用部分還要再判定,並重新以「對市府最有利」的方式來核算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