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佳彣/台北報導
台北藝術中心因施工廠商倒閉,導致市府須支付調解金2.3億多元,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昨審議此預算,議員批前市府追加預算未送審,今年1月就已支付第一筆款項262萬多元。北市法務局指出,調解成立書載明2筆款項,262萬多元為第一期,另一筆逾2.3億元今年底前要支付。
北市文化局報告「台北藝術中心興建工程規畫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履約爭議調解監造服務費,並提出追加預算案,多名議員針對已付款項提出質疑。
國民黨議員吳世正說,柯市府在議會審查前,就已跟對方簽約,更可惡的是,議會都還沒同意,就已經支付第一期款262萬多元,等於市府要認了。
民進黨議員王孝維表示,北市府當時開7次調解會議,出席僅各局處科室秘書、科長等,沒有高層,前市長卸任前匆促通過此案,質疑程序有瑕疵,蔣市府還編預算送議會審議,應說明清楚,否則會讓議員背黑鍋。
無黨籍議員曾獻瑩要法務局等相關單位說明市府先答應付錢,是否有程序瑕疵,民眾黨議員黃瀞瑩則要文化局專案報告,準備7次調解會議、前市長晨會紀錄與法務分析等資料。
法務局長連堂凱列席表示,北藝履約爭議調解費用,雙方去年12月15日調解成立,調解成立書公文12月21日出爐,載明北市府要支付2筆款項。文化局說明,第一期262萬餘元已由北藝工程委託技術服務賸餘款支付,另一筆2.3億多元在今年底前支付。
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最後決議,安排文化局針對該追加預算案專案報告,再續審爭議款的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