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喻文玟/台中報導
第二屆台中購物節1日起跑,今年最大獎是總價近千萬元的「蛋黃區」精品宅,今年中獎人須自付約百萬元稅金,與去年不同,引來議員批評。台中市政府經發局表示,中獎人依法本來就該負擔稅金,去年因有台中市不動產公會贊助,今年無人贊助,當然由中獎人自付。
台中購物節活動持續到8月底,今年最大獎是北區「微笑世紀2雲品特區」一戶22坪2房附贈1個車位、總價近千萬元的精品宅,還有壓軸現金100萬元、市價近70萬元的轎車、現金10萬元等,總價值超過2000萬元,只要下載「台中購物節App」,消費滿500元登錄發票,即可獲得一組抽獎號碼。
第2屆台中購物節最大獎是總價近千萬「精品宅」,須依法扣繳中獎所得稅。圖/台中市新聞局提供
中市議員黃守達說,不少人詢問今年的最大獎房子,會不會比照去年第一屆必自付稅金?他詢經發局得知,今年相關稅金都由中獎者負擔。他認為,市府未明確告知有差異,幸運中獎人的稅金加起來近百萬元,屆時若發生爭議,恐不樂見。
經發局表示,去年抽房屋大獎,有台中市不動產公會贊助中獎稅金,因此中獎人不用負擔,但今年並沒有個人或團體贊助,精品宅中獎人依規定應負擔稅金。
經發局提醒,參加台中購物節活動,請大家閱讀活動辦法,中獎人須依我國稅法規定,中獎金額1000元以上,依獎項價值納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中獎金額2萬元以上,如摩托車、現金、汽車、房子,均須依法扣繳10%中獎所得稅,外籍人士則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