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雅娟/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與刑事局破獲改電表竊電集團,微型基地台業者、出租套房、餐酒館等,3年間找水電工改電表、磨損計量齒輪刻度等方式,降低電表計量度數,詐騙台電公司電費超過4千萬元,士檢今依加重詐欺罪嫌起訴焦男、黃男等12人,其餘不知情的24人獲不起訴。
起訴指出,焦男、黃男透過曾任職中華電信的林男介紹,知悉可買屋、租屋,再出租給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獲利,2017年起經營營微型基地台事業,並找來熟知竊電手法的水電工涂男,改電表竊電,涂男陸續透過朋友賴男引見「想省電費」的張、林、龔、劉、陳等人改電表。
綽號「光頭」的涂姓水電工稱,他用老虎鉗子, 破壞電表箱封印鎖、撬開封印鉛、回撥、磨損電表計量齒輪刻度,彎曲電表內指針,使其轉速變慢,讓商家少繳電費;改電表可收取5千至2萬5千元等報酬,共從黃、焦、林3人獲利120萬元,從張等商家則獲14萬5千元等。
台電公司提告後,檢警從2022年12月間起追查,在台北、新北、桃園、屏東等地,執行7波、搜索共計37處,陸續查獲改電表詐電犯嫌,包含經營微型基地台、出租套房、民宿、餐酒館、理髮店及當鋪商家等,此集團竊電情節嚴重,詐得電費逾4千萬元。
檢方認定,黃、焦、林、涂等12人,依涉案程度涉犯3人以上共犯詐欺,詐欺得利、幫助詐欺德利罪,依法起訴;不知情的房東、屋主等24人則獲不起訴處分;全案聲請沒收4千餘萬元犯罪所得,扣案犯罪工具於偵查中進行變價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