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政榆/台北報導
高齡84歲的國民黨前副祕書長、救國團名譽召集人李鍾桂,因罹患失智症,無行為能力,被法院宣告監護,但長期照顧李鍾桂的秘書、幕僚與李的堂姪對於如何讓李獲得較好的照顧,意見不一,因此上法院爭論。台灣失智症協會分析失智者財物損失風險案例,約三分之一係遭家屬剝削,其次為詐騙集團、朋友或同事、商家、陌生人、金融人員、看護,甚至有法律、社會福利人員等。
監察院人權報告顯示,11年來,失智者訴訟增加17倍,包括監護宣告或財產、遺囑、指定扶養等訴訟,大多與近親剝削濫用、不當安排有關。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陳筠靜表示,部分子女私下使用失智長輩的印鑑、進行投資、轉移存款,長輩渾然不知。
90多歲陳奶奶確診失智症後,長期與小兒子同住,由其照顧生活起居,大兒子則負責帶媽媽就醫。單身未婚的小兒子意外發現,兄長為了讓孩子出國念書,竟然挪用老媽數百萬元財產,而主動提告,爭取擔任媽媽輔助人,希望保住財產,母親得以安老。
一對高齡夫妻彼此照護多年,先生確診失智症,太太細心照護,兩人提早規畫財務,計畫出售房產,財務信託,不料兒子卻極力反對,認為父母若售出房產,會影響他未來繼承特留份,可能分不到家產,損及自身權益,一度威脅父母,若敢賣房,就會提告,指控母親故意讓失智父親作出不當決定。
陳筠靜說,也有晚輩嘴巴甜,表面說著,「一定會好好奉養」,但因經濟條件不佳,希望先拿到家產,不料,拿到錢後,就什麼都不管,未能提供該有的照顧及安排。不少60、70歲男性娶小20、30歲女子,盼晚年有人照料,卻為「不當目的性婚姻」。
失智症協會理事長、長庚醫院主治醫師徐文俊指出,國內外調查均顯示,在高齡者遭掠奪財物的個案中,加害者大都為其家人;若長者失智,情況複雜,即使回溯當時狀態,難確認當下是否遭詐騙。建議年長者及早規畫財務,莫等失智後才讓家屬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