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為了提升老舊社區的居住安全與管理品質,臺北市政府推出「115年度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執行計畫」。透過提供經費補助,鼓勵早期建築成立管理組織,並針對公共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與改善。
這項補助主要鎖定民國92年以前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補助範圍涵蓋消防設備、公共通道與排水溝渠、環境衛生,以及其他與公共安全相關的設施修繕,希望透過實際資源挹注,改善社區整體居住環境。

本次申請採「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申請時間為1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對象為92年12月31日前領得使用執照、且為「首次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的6樓以上公寓大廈;且須在114年11月1日之後完成相關修繕工程,才能提出申請。
若第一階段經費尚有餘額,將於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開放第二階段申請,資格放寬為所有在92年底前領照、並已完成報備的管理組織。補助經費將依建管處收件順序核發,若同日申請案件過多,則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補助對象。
在補助金額方面,首次成立管理組織的社區,每案最高可補助138萬元;非首次成立者,最高補助則為80萬元。另外,同一社區每兩年僅能申請一次補助。
至於補助比例,依修繕項目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消防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最高可補助65%至80%;水塔及蓄水池清洗,則每座最高補助1萬元。
建管處提醒,申請時須備齊相關文件,包括申請表、管理組織報備證明、會議紀錄、使用執照影本、修繕前後照片、發票或收據正本、領據、存摺影本及公共安全申報證明等。
本年度補助總經費為900萬元,由於名額有限,呼籲符合資格的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把握機會申請,及早改善社區公共環境與安全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