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102年期地價稅繳納期限將到102年12月2日截止;逾期繳納稅款者,依規定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
地價稅繳了嗎?繳納期限至12/2。(圖/好房資料中心)
財政部賦稅署籲請,納稅義務人儘速於期限內繳納102年期地價稅,以免逾期,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
財政部賦稅署同時也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還未收到繳納通知書(稅單),可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
而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者,應注意繳納期限截止日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提兌地價稅款,如有不足,請儘速補足,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