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陳碧芬/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15日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草案,將每月發放額度調整至1萬元,並建立定期調整後2年的檢討機制,及寬鬆現行排富標準,以適時反映物價及生活成本變動。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老農津貼相當於退休農民的老年給付,此次修法調升是肯定農民對糧食安全及國家發展的貢獻與價值,落實對農民老年生活的照顧。相關新增經費由中央全額負擔,修法後必須辦理預算追加,需在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議完成後始能進行。農業部估算,在新排富標準下,預計超過53萬名老年農民受惠。

老農津貼自101年起實施,發放對象為年滿65歲、且農保加保15年以上,經排富門檻,符合資格者按月發放。每四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且調升不調降。
農業部統計,113年全年發放502億元,逾54.7萬人領取;114年至10月底,逾52.9萬人領取。
農業部表示,近年物價持續上漲,現行老農津貼發放額度每月8,110元已難以充分支應基本生活所需,規劃調高津貼水準。此外,增訂額度檢討機制,於定期調整後2年CPI累計成長率達3%即啟動調整程序,以維持老年農民實質購買力,建立更具彈性與即時性的制度。
老農津貼請領的排富標準,也是此次修法的第三個重點。農業部指出,排富規定來自老農所得及財產門檻,已逾13年未調整,此次修正內容包括:將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門檻,由50萬元調整至60萬元;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財產價值門檻,由500萬元調整至1,025萬元,並明定未來於發放額度調整時,每四年依CPI成長率及公告土地現值調幅同步檢討調整,建立與時俱進的排富機制。同時,為落實居住正義,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避免僅因自住需求而被排除於津貼保障之外。
原文出處 【老農津貼加碼到1萬 放寬排富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