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涉嫌行賄,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1)日表示,該案屬於個案,遠雄旗下相關事業體目前營運正常,各銀行對客戶的存放款負有保密責任,不宜揭露授信、投資金額,金管會也不會統計全體銀行對遠雄相關事業曝險金額。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涉嫌行賄桃園合宜住宅案(記者黃義書/攝影)
曾銘宗指出,金融機構董事長、總經理若違反相關法規且三審定讞,金管會將解除其職務。趙藤雄不是遠雄人壽董事長,該人壽董事長為屠仲生、總經理是趙藤雄兒子趙信清,沒有負責人適格性問題。
遠雄企業團旗下有遠雄悅來大飯店、遠雄建設、遠雄自貿港投資控股公司等上市公司,以及公開發行公司遠雄人壽。曾銘宗說,這些公司目前正常營運,按照銀行法第48條規定,除非客戶放款已轉為呆帳,否則銀行對客戶的存款、放款、匯款等資料,應保守秘密。
但他也表示,遠雄擁有多家上市公司,應按規定,將檢調約談等資訊,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告知投資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