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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租賃糾紛多 沒收押金排第一

#租屋 #地方 #租售 #押金 #租賃糾紛
中國時報記者蔡雯如/新北報導
 
囤房稅2.0將修法上路,外界都預估會衝擊租屋客,近年來也衍生不少租屋糾紛,根據新北市地政局統計,近3年的租賃糾紛申訴逐年攀升,去年突破百件,其中又以「押金返還或抵充」占大宗,不少房客申訴,房東會以各種理由沒收押金。地政局表示,市府接到申訴會函文通知房東處理,若未獲回覆,則會協助轉介消保官。
 
新北市府先前曾統計轄內不動產租屋市場承租人數,2017年至2021年逐步攀升,從3432人攀升至7339人,但這些人數僅限於實價登錄,多數人都是在自租市場承租,因此無法實際掌握,不過,仍可見轄內租屋人數逐年增加。
 
新北市地政局統計,租賃糾紛以「押金返還或抵充」占大宗。圖為民眾租屋示意圖。圖/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新北市地政局統計,租賃糾紛以「押金返還或抵充」占大宗。圖為民眾租屋示意圖。圖/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地政局指出,租賃糾紛申訴案從2020至2022年分別有60、69、110件,又以「房東與房客間的擔保金(押金)返還或抵充」占最大宗,其次是修繕和改裝問題、水電瓦斯及管理費爭議負擔,至於租金調漲爭議反而偏少,去年僅有1件申訴案件。
 
地政局表示,房東收取押金用途主要是租客積欠租金、水電費等費用,或租客導致房屋或設備損壞,當租客要提前終止租約時,房東就可由押金扣抵,但押金不可超過2個月房租總額。
 
不過,不少申訴民眾都遇到,房東無理沒收押金,像是誣控有毀壞公共設施或家具、要求房間一塵不染歸還等狀況,另外,有房東也會使用舊版租賃契約,由於條文並未載明押金上限,返還時點也不明確,導致民眾被坑殺。
 
地政局說,租賃契約的出租人及承租人具有消費關係,因此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市府會提供公會或消保官專業協助,避免民眾走冗長的法律訴訟,保護雙方權利。
 
針對二房東轉租,地政局表示,租賃申訴未統計相關案件,根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主要是開罰未被允許做包租代管的業者,擅自包租的狀況,2020年間曾裁罰1件,開罰4萬元。
 
地政局提醒,300億擴大租金補貼已開放申請,租賃契約「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若違反且經限期不改正,可處3至30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若房東阻攔申請,民眾也可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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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雯如∕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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