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市積極推動陽光電城,全國首創導入公有房舍透過租賃機制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的「陽光公舍」計畫,除促進公有房舍有效再利用,更增加租金收益,成為各縣市政府仿效推動太陽光電的領頭羊。每年預估可為市庫增加約464.8萬年租金收入,減少碳排放量更達7,677公噸。
台南市日照充足,綠能產業聚落完整,賴市長自上任後啟動大台南陽光電城計畫,積極打造台南成為低碳綠能城市,於民國100年全國首創推動「陽光公舍」計畫,活用台南的日照自然條件,將公有房舍屋頂標租給民間系統業者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由公部門率先做起,開創綠色產業市場,帶領民眾及企業一同響應,運用再生能源,促進太陽光電產業發展。
市府經發局指出,陽光電城計畫自100年至102年止,連同公有房舍、企業、民宅等,取得同意備案件數累計達980件,總容量逾55.4MW;其中公舍設置太陽光電為281件,成為台南市推動公有房舍的成功範例,亦引領高雄市、屏東縣、嘉義縣、雲林縣、新北市、台東縣、南投縣及苗栗縣等8縣市均相繼仿效推動。
經發局局長方進呈表示,經發局於101年將傳統公有市場標租設置太陽光電,預定打造虎尾寮、仁德、保安、安平、本淵寮、六甲、鹽水、佳興、學甲及善化等10座新典範的光電市場,並於102年底全數正式啟用,總建置量為1,460千瓦,每年發電量超過182.5萬度,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達978.2公噸,等同1年種植13萬棵樹,增加森林面積87.5公頃,其中,以鹽水市場及保安市場最具代表性,單一設置量分別高達303.5千瓦及300千瓦,就設置對象而言,為市府最大陽光公舍。不僅如此,市府自102年起陸續有其他機關戮力響應,將轄管活動中心或辦公大樓屋頂標租設置太陽光電,截至102年12月止,市府已累計辦理11件陽光公舍標租案,總設置量預估為10,666千瓦(10.66百萬瓦),設置對象包含學校、公所、地(戶)政事務所及活動中心。
經發局表示,自103年起將辦理全面推動陽光公舍計畫,擴展設置對象,將依行政區劃分,採分區分案辦理標租,預計分成5案招標,最慢於9月底完成招標作業,屆時完工後,將可達到全市公有房舍全面設置之目標,除可活化更多公有房舍屋頂再利用、創造市府更多額外收益外,更可吸引廠商投資,打造低碳綠能永續城市,創造3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