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欣中/恆春報導
台電核三廠15日進行地震儀鑽井安裝工程,出現短暫沼氣釋出,廠方認為未達通報的「事故」程度,屏東縣政府火大,昨天到廠方稽查,並將依水土保持法開罰。
昨天縣府環保局表示,核三廠通報不實,鑽井未申請部分依法重罰30萬元。昨天縣府到核三廠稽查,雙方達成建立「熱線」機制與任何事故、狀況都要通報的共識。
核三廠長張學植說,原能會為掌握廠區岩盤地底層遇地震時的狀況,進一步提升核安,要求在廠內進行地震儀安裝工程。
張學植表示,鑽孔過程在深度150公尺處,發現沼氣短暫釋出,當下進行現場隔離處理,經儀器偵測確認無殘留沼氣,管口附近也量測不到可燃性氣體,已停止鑽探工程,將另覓地點施作。
對於沼氣外洩未通報縣府,他說,沼氣短暫釋出,在恆春地區的地質探勘過程,屬常見現象,廠方衡量施工過程發生的狀況,自認未達須通報「事故」程度,這是雙方「認知」的不同。
張學植也表示,日前外傳廠內電銲火警,是進行海水淡化廠房隔間改善工程時,電銲產生的煙霧觸發警報器,實際並無火災。
縣環保局長魯臺營昨天帶同水利處、消防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進廠稽查,聽完廠方說明,他說,核三廠位於馬鞍山及斷層帶上,全區屬於山坡地,廠方鑽探雖通報原能會,但未請中央地質研究所鑑定,沼氣外洩極可能影響岩盤錯動,危及電廠安全;另山坡地鑽井工程未向縣府申請,已違反水土保持法。
「核電廠性質不同,工安是核安的前提,一點小工安都輕忽不得!」魯臺營說,未來設置「熱線」後,廠方發生任何事故都要在第一時間通報副縣長。
他表示,這絕非「面子」問題,是讓縣府能採取緊急應變作為,且第一時間釋疑,不讓謠言影響居民生活;張學植允諾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