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雜誌記者蔣巧薇/綜合報導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萬里老家捲入違建爭議,近日有名嘴指出,新北市工務局公文載明,賴清德老家屬既存違建,「依規定拍照建檔列管」,不用拆。新北市工務局長祝惠美澄清,違建拆除作業依規定有優先次序,與「不用拆」的定義並不相同。
既存違建 僅需列管免拆除?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發文指出,賴清德老家土地屬於私人礦主,當時這片區域的所有住戶都是礦工,房子住了十幾年後,要修繕改建也是人之常情,但由於當時民眾無法即時獲取礦業計畫廢止資訊,加上法律諮詢服務尚未普及,政府部門也未主動通知及協助民眾辦理合法化作業,與過去所說「違建」的概念完全相反,且新北市政府公文已經指出,該建物僅需要拍照列管,不用拆。
屬一般性案件 未列優先拆除
根據新北市政府公文內容,賴清德老家無使用執照及建物登記等合法證明資料,確認屬於既存違章建築,依據「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將依規定拍照建檔列管。
祝惠美說明,違建的拆除作業依規定有優先次序,與「不用拆」的定義並不相同。新北市違建分為4個等級,分別為A優先拆除、B政策性案件、C特定性違建、D一般性案件;凡既存違建皆屬於一般性案件,除非影響公共安全、交通或環境衛生,才會列為優先拆除對象。
【 住展雜誌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賴清德老家「既存違建」拍照列管不用拆?新北工務局回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