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教育部10日表示,退撫新制實施後,公、私校教師年資互相採計,而教師因產學合作借調年資補繳機制、大專校長及教授、副教授可以70歲延退等涉及教育人員特殊規範,原則均與現職教職員適用規範一致。
有關公、私校教師年資互相採計,教育部指出,未來公立學校教師、校長與私立學校教師、校長的退休年資,維持相互採計,即年資併計,但年金分計。
至於教師因產學合作借調年資補繳機制,教育部說,教師依法借調到公營事業機構、私立學校、財團法人或行政法人,退撫新制實施後,同樣可以在回任教職10年內申請補繳費用併計年資。
至於現行公立學校教職員屆滿65歲應屆齡退休,不過,例外情形可以延長服務,教育部指出,退撫新制實施後,公立大專校長及教授、副教授維持現行例外情形可以延長服務,大專校長可延長服務至屆滿但不得逾70歲;教授、副教授基於學校教學需要,且經教師同意可以延長服務,但當學期不得逾70歲。
教育部說,112年7月1日以後新進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及撫卹等相關事項,其中退撫、資遣的基本條件與相關限制等基礎事項,及教育人員特殊規範,原則均與現職教職員適用之規範一致。另外,針對因公傷病命令退休及撫卹等制度,因屬政府應盡照顧責任,採取與現行制度相同。
教育部人事處長王崇斌指出,未來初任公立學校教職員,會加入個人專戶制,推估每年新進人數約3,000~4,000人間。所得替代率部分,會受教職員是否有自願增提及其選擇的投資方案,影響退休金本息,要看這兩個因素變動,這與現行確定給付制是不同的,也就是要看在職累積金額跟未來發放方式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