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綜合報導
台中火力發電廠24日晚點火重啟2號機,台中市府昨依《空汙法》開罰200萬元,但2號機下午4時又燃煤投料且併聯發電,中市府表示將2度開罰,並將負責人函送法辦。政院及環保署昨痛批中市府依撤銷的自治條例開罰,未依法行政;中市府則打臉說,中火違法啟動操作沒許可證的機組,是依《空汙法》63條開罰,與自治條例無關。
盧秀燕轟 國營事業帶頭違法
台中市長盧秀燕昨怒轟台電是國營事業不應知法犯法,帶頭違法。市府半年前依法審查中火執照,決定撤照,審查權、發照權在地方政府,台電開機燃煤就是違法,須接受法律制裁;希望台電懸崖勒馬,市府不會妥協、也不會害怕,全力維護中部人健康及空氣品質,不讓中火違法開啟。
台中市長盧秀燕轟台電是國營事業,不應帶頭違法。(陳世宗攝)
台中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說,昨下午經台電公開網站資料確認,2號機組發電量已占該機組最大發電量10%,環保局依法製作稽查紀錄,將2度開罰,並依《空汙法》56條規定將負責人函送法辦。
對此,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批評,政院今年3月已公布《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牴觸《空汙防制法》相關規定,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應屬無效。台中市府明顯未依法行政,「看來是站不住腳」。
環保署批 中市府未依法行政
環保署也批評,環保署已依法撤銷中市環保局去年12月廢證行政處分,中火2、3號機操作許可已回到展延審查狀態,且依《空汙法》,審查期間原許可續存;中市環保局不服撤銷處分提起訴願,政院已做成不受理決定,呼籲台中市環保局依法行政。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表示,台中市政府若尚有爭議,可依程序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訴訟,呼籲中市府勿再過度政治操作,要解決問題就應回歸到法制層面。
中火2號機 周一加入供電行列
對於中市府開罰,經濟部強調,中市環保局先前針對中火2、3號機組所作廢照處分,已被上級主管機關撤銷,中火2號機為穩定供電,啟動測試,為炎炎夏日做穩定供電之準備,是完全合法的行為。台電批評,市府一意孤行,一再違法開罰台中電廠,是依據自己喜好隨意解釋法律,視中央主管機關如無物,將來不知如何執法治理市政?台電定將依法救濟,請求國家賠償。
24日全台用電負載高達3717萬瓩,創史上6月最高用電量。台電表示,25日適逢假日,用電並未再創新高,但為因應連假過後夏季用電尖峰、及大學指考穩定供電需求,周一台中電廠2號機將加入併聯供電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