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賢/台北報導
康姓女詐欺通緝犯,12年前佯稱她是九天玄女乩身,且得知股市明牌,騙民眾投資吸金1900多萬元遭通緝,她逃亡7年後被逮,一審僅依詐欺罪輕判1年,但二審依違反銀行法改判4年,康女再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康女被判刑4年確定。
判決指出,康女2004年因詐欺案遭高雄高分院通緝,與男友躲在台中,2005年2月,她在台中市太平區某廟宇內,向參拜的吳姓信眾佯稱她是九天玄女乩童,另她曾從事銀行放款、投資、整合負債等業務,準備成立投資公司。
康姓女詐欺通緝犯,12年前佯稱她是九天玄女乩身,且得知股市明牌,騙民眾投資吸金1900多萬元遭通緝,此為示意圖。(周綾昀攝)
康謊稱她與多家銀行經理、證券公司經理熟識,得知一些股市明牌,若參加投資買賣上市、上櫃股票,每月可獲本金3%至5%利潤,年利率36%至60%,並邀吳加入投資公司成為會員。
吳男誤信,不但自己投資成為會員,也廣邀親朋好友加入,康女為取信會員,在台中市耕讀園餐廳及川菜館、茶樓號召餐宴、或在會員家中舉行說明會,吹噓參與投資獲利豐厚,會按月將利潤匯至會員帳戶。
多名會員依約投資匯款,但康女自2006年4月起,就未能按月支付利潤,且康女人間蒸發,始知受騙,報警處理,檢警估計她吸金詐騙1955萬。康女後因未到案,2007年12月被法院通緝,警方2015年3月在台南市緝獲康女,解送歸案。
一審依詐欺罪輕判康女1年,被訴銀行法部分則判無罪,但她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因她事後將290萬元還部分會員,改依銀行法判刑4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康上訴,康女被判刑4年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