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6

土地還沒辦繼承也能省地價稅!符合「1條件」可享優惠 錯過9/22得再等一年

#理財 #自用住宅 #地價稅 #繼承 #土地 #優惠 #稅率
住展雜誌/文/謝曉菁 攝影/黃威彬
 
土地所有權人過世後,即使尚未完成繼承登記,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符合資格的繼承人應於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才能適用當年度地價稅,若逾期申請,則須等到次年才能享有優惠。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死亡後,在完成繼承登記前,土地依法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除了依法拋棄繼承者外,其餘繼承人均負有繳納地價稅義務,並須負連帶責任。
 
 

 

土地所有權人過世後,即使尚未辦理繼承登記,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仍可申請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示意圖
土地所有權人過世後,即使尚未辦理繼承登記,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仍可申請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示意圖

 

 
不過,若該筆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若由全體繼承人共同提出申請,且符合相關規定,整筆土地即可適用優惠稅率。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若僅部分繼承人提出申請,則僅能就其依法可繼承的權利範圍(潛在應有權利)核准適用優惠稅率,其餘未申請部分仍無法享有優惠。
 
最後,稅務局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資格者,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也就是每年9月22日前完成申請,當年度地價稅才能適用優惠稅率;若超過期限才提出申請,則須自次年度起才能適用,民眾應留意申請時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 到Google新聞追蹤好房網News!

  • 脆起來!加入好房網News的Threads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