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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正鎰、陳勝宏 齊轟囤房2.0

#囤房稅2.0 #政策 #理財 #居家
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綜合報導
 
行政院院會21日通過囤房稅2.0版修正條文,引發企業界反彈和抨擊!全國商總主席賴正鎰22日指出,政府宣稱將可增加45億元稅收,但羊毛出在羊身上,恐將帶來轉嫁效應,「政府才是炒高房價元凶!」
 
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也炮轟,政府不應對建商未售餘屋進行懲罰性課稅;據悉下周將召開記者會,主張應將第一次起造的建商排除在課稅對象之外,且建商二年後未售餘屋的稅率不應提高,反而應降到1.2%。
行政院會21日拍板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也就是俗稱的囤房稅2.0,最快明年7月1日起上路,後年5月申報房屋稅時適用。(劉宗龍攝)
行政院會21日拍板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也就是俗稱的囤房稅2.0,最快明年7月1日起上路,後年5月申報房屋稅時適用。(劉宗龍攝)
賴正鎰指出,囤房稅2.0,房屋稅由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非自住持有者稅率最高為4.8%,估計影響上百萬戶的房屋持有者的非自住房屋稅,政府也預估稅收可增加超過45億元,粗估每戶平均將增加稅額4,300元至5,000元。
 
賴正鎰分析,此次修法衝擊兩大方面,包括非自住的房屋持有人、及開發商,更不能當作打擊開發商的手段。政府雖可增45億元稅收,但恐怕將造成轉嫁效應,推升租金及售價。
 
至於建商囤房稅將加碼到最高4.8%稅率,他指出,建商與開發商絕對不同於買家,若要比照持有多戶房的屋主徵收高額的囤房稅,一點都不合理,兩者絕對不能相提並論。開發商只是負責蓋房子,將新成屋賣出,為公司帶入營收,更背負銷售的業績成效,都有進帳壓力,怎可能會去囤房?而且賣出房子就有繳交營業事業所得稅與土地增值稅,賣得慢的新成屋卻還要被課囤房稅,這樣怎會說得過去?
 
賴正鎰建議,政府應該排除開發商的新建案,只要是新建的待售房,不管賣幾年,應該都不能再加課稅金,讓房市回歸市場機制,自行決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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