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丁上程/台北報導
京華城案喧騰多時,回顧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最大爭議莫過於京華城從1998年興建至2020年拆除僅22年,根本不符合都市更新前提,卻能取得都更容積獎勵。
京華城案源自1991年以捐地3成做附帶條件,把原第三種工業區用地(容積率352%)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560%)。但根據內政部公告的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保障京華城樓地板面積為12萬284平方公尺,換算容積率為678.91%。京華城2022年改建商辦時打算沿用,但北市都發局主張「保障樓地板面積」僅能使用1次,在興建京華城百貨時已使用,改建商辦不能重複使用,因此京華城也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訴訟過程中,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透過便當會,向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及京華城案,威京集團也發文向市府陳情,柯隨即要求相關局處替京華城找解方,但都發局隨即向柯表示,市府與京華城正在打行政訴訟,且預判市府會勝訴,建議柯不應與京華城和解,待訴訟結束再決定。柯當時仍接受京華城請託,交辦都發局送交都委會辦理。
行政法院後來判北市府勝訴,確定京華城不適用「保障樓地板面積」,柯文哲仍持續要求都發局、都委會設法為京華城容積率解套,在都審法令外創設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更指示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專案管理,最後也親自簽章核定,讓年限不符都更規定的京華城改建案額外獲20%容獎,使最後容積率達840%,僅22年的建物即拆除改建還可享都更容獎,引發爭議。
此外,京華城商辦另有30%容獎是透過「容積轉移機制」取得,藍綠議員都質疑,30%是法定上限,柯市府直接給到最高恐不符比例原則,且其中15%容積是京華城繳交44億元代金換取,換算樓地板面積約4196坪,預估市價約84億元,讓京華城以44億元換回84億元,柯市府是否低估市值?也令人質疑圖利,目前檢調與議會專案小組仍持續調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