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針對行政院長林全的「環保不是與開發行為對抗」的一番話,工商團體負責人都表認同。但他們更期待的是,能夠修正、改善現行環評制度曠日廢時的情形,重大投資案最好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導環評案進行。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環保不是與開發行為對抗」(圖翻攝自行政院臉書粉絲專頁)
紡拓會董事長詹正田就指出,「友善」已經是全球品牌的趨勢,國內的紡織業為因應這股全球綠色製造趨勢,不論是在廠房興建、還是生產製造,都達到「友善環境」要求,因此經濟與環保是可以共存共榮。
但詹正田無奈說,現行環評制度的曠日廢時,一直為企業界所詬病,所以「掌握時效」,是企業界共同期望,如果每次環評都要拖上3年、5年,「沒有那個企業承受得了。」
詹正田建議,為掌握時效,環評的主導權應交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導,因為目的事業主管最清楚產業的發展概況。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也認為,現行環評制度的環評委員職權過大,是導致國內近年來許多重大開發案都難以推動的主因,應加速修法現行環評相關的法規與制度。
他建議,凡是重大投資案,都應由政府主管機關綜合評估開發案經濟規模與效益、專家建議後,主導環評案的進行,如此不但能掌握效率,也可避免目前環評委員職權過大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