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春節連續假期開始,民間習俗認為,出嫁的女兒應於大年初二回娘家,若於初一回家恐將娘家「吃窮」。教育部因應年節,今天在臉書表示,是時候拋下過去傳統,讓結婚的女性有選擇權,想什麼時候回娘家就回娘家。
每逢春節媳婦何時回娘家,多成為討論話題。依照過年傳統禮俗,出嫁的女兒除夕年夜飯必須和公婆團圓,年初二前則不得回娘家,否則恐將娘家「吃窮」、遭致厄運,對婆家更是大不敬。

「何時回家我決定」,教育部指出,為何成為好媳婦、好太太只能依循傳統,為何只有結婚的女性除夕年夜飯不能回自己的原生家庭團圓。禮俗對女性有諸多限制,對男性卻無。
教育部呼籲,該是時候拋下過去的傳統,讓結婚的女性有選擇的自由,「想什麼時候回娘家,就回娘家」。
教育部發文一出隨即獲得不少好評,民眾讚譽,「由教育部發文,就是最棒的教育了」、「已婚女性還要搶過年值班,希望有一天可以正大光明的各回各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