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限期拆除違反公共安全的226處違建,昨舉行跨局處會議,公布租住違建民眾的安置措施。社會局長許立民表示,目前已完成141處、231人訪視作業,有35人反映經濟困難、14人表達需要找房子,還有4人有租約問題,北市將提供補貼及中繼國宅,解決這些住戶需求。
台北市政府限期拆除違反公共安全的226處違建,昨舉行跨局處會議,公布租住違建民眾的安置措施。 (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北市府秘書長蘇麗瓊偕同社會、法務局及建管處昨舉行記者會。蘇麗瓊表示,去年12月31日到今年1月7日,里幹事已訪視141處,有10處拒訪,訪視未遇的有75處所。建管處下周一起將發文違建屋主,通知限期改善。
建管處表示,2004年以前搭蓋的違建,若改善至2間房間以下,將由建管處拍照建檔;2005年以後興建的,則須全部拆除。若屋主未自行改善或拆除,3月23日起由建管處強制派工拆除,預計6月底完成所有拆除工作,也會按現行規定向民眾收取費用。
許立民表示,社會局已協調都發局,提供基河三期、永平中繼國宅共52戶給弱勢住戶申請,租約為6個月。3房型月租為1萬800元至1萬3200元,另外特別開放個別民眾申請分租合住,月租為3400至5200元。
違建住戶若透過仲介找到合法租屋處,可憑仲介費收據、租約影本等文件,向都發局申請仲介補貼費,上限為租金的一半,且不得超過9000元,以一次為限。
建管處長高文婷表示,此次拆除的幾乎都是既存舊違建,若由建管處強制拆除,會全部拆完隔間,才能解除列管。一旦有民眾自行改善再違規隔間,經舉報會勘認定,仍會拆除。
法務局長楊芳玲表示,若有租約糾紛,法務局會請消保官協助,也會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若執行時遇民眾不配合,會請鎖匠開門,也會請警方協助,並全程拍照、錄影存證。
社會局表示,226處違建內的住戶有任何居住及緊急安置問題,可撥1999轉1633。若是法律問題,可以電話直接撥打1950。
民眾也查詢網址http://qservice.dba.tcg.gov.tw/squatter/squ_dlg.asp,或專線27595761-2,確認未來居住處所是否為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