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鄭國樑/桃園報導
行政院宣布7項加碼補助航空城開發案拆遷戶,除了加碼在補助拆遷戶在開發區重建或購屋也能補助,其他加碼和桃園市長張善政與團隊去年提出的對拆遷戶加碼補助的承諾內容,大致相當。大園區航空城在地議員徐其萬、游吾和指出,張善政去年宣布要加碼,現在行政院也確認加碼,但是很多補助的細節還有期程都沒說清楚,事關近萬戶鄉親權益,政府要趕快安排說明會。
市政府地政局表示,等收到行政院的會議紀錄和相關公文,確認各項加碼內容和發放期程,會盡快安排時間向拆遷戶說明。
徐其萬說,桃園航空城拆遷戶去年三度上街頭抗議,張善政提出新的補償措施,暫時平息民怨,今年是拆遷安置工作關鍵年,是否再次引起抗爭,全看市府能否兌現承諾,但地主近日喪失領取老農津貼或老年年金資格後,不僅感到恐慌,更擔心市府跳票。
游吾和指出,行政院專案小組把拆遷補償從20%調高到25%,主因是去年延後最後搬遷日,從原先2025年10月延後到2026年8月,這次又再延到同年12月底,換算物價波動非調高不可,但是這部分只限住家,恐怕還是會有爭議,中央要提出更具說服力的理由。另外,拆遷戶在航空城開發區外購地重建家園,或購屋定居也有補助,拆遷戶過去雖然有要求但是政府並沒有答應加碼,市政府也要和交通部趕快開說明會,講清楚什麼時候開始受理申請等細節。
比較張善政去年承諾加碼版本,與行政院新聞稿說明加碼版本內容,除了拆遷補助因為最後拆遷期限再延後,換算物價漲幅把張善政版本的20%提高到25%,還有拆遷戶在航空城開發區外蓋房重建家園或購屋也有補助,為新加碼措施(張善政去年沒提出),其他與張善政版本並無明顯差異,地方上認為中央與地方在行政院幾次專案小組會議已經溝通和產生共識。
行政院新聞稿說明,加發住家型房屋補助費以2025年為重建年,考量2023年建物評點14.7元與徵收當期(2021年)建物評點12.2元之變動幅度約20%,再加計工程會預估2024年至2025年一般建築物價成長至少約3%,合計變動幅度約25%。較桃市府原提出的20%增加5%。(張善政版本為20%,去年最後搬遷期限為2026年8月)
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的補助部每建坪(樓地板面積)補助3萬元,並參考安置分配單元的法定容積計算,以300萬元為補助上限,以本桃市府所定二樓板完成期限(同張善政團隊版本)。
加發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屬於鼓勵最後搬遷戶儘快完成重建、入住安置住宅或搬遷至區外,新修正最遲115年12月前搬遷,補助基準為建物補償費(不含自動拆遷獎勵金)x 15%(同張善政團隊版本)。
加發房租補助費方面,因應整體作業期程的調整,依照調整後的全區地上物搬遷時程計算,自2024年10月調整至2026年12月,加發房租補助費。補助對象為優先區及其他區第1階段與第2階段已完成搬遷對象;補助基準合法建物加發58萬元,非合法建物加發52萬元,加發原因為時程展延4個月,必須配合提高。
安置住宅售價調整每坪售價原約為20萬至22萬元間,調降3萬元為原則,且不設定移轉年限。(同張善政團隊版本)
同時考量安置住宅補助門檻一致性,參考以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售價調整後安置住宅130平方公尺以內房型為原則,後續為應民眾及地方民代陳情,桃園市政府擬以補償總額600萬元為差額減收門檻,由政府負擔50%;桃市府原提限定2房,依實際需求調整為2房或3房。(同張善政團隊版本)
另外,自行於開發區外興建房屋的協助金至2026年12月有興建房屋事實,並於2026年6月前完成自動搬遷者,每一建坪補助3萬元,上限金額以安置街廓基本單元建坪(約60坪)核算計180萬元。自行於區外購買房屋的協助金,具安置搬遷資格,至2026年12月有購買房屋事實,並於2026年6月前完成自動搬遷者,每坪補助3萬元,上限金額以安置住宅規劃最大房型面積(約55坪)核算計165萬元。
張善政去年未提區外重建、購物補助,市政府人員表示,當初是為了鼓勵拆遷戶回航空城開發區選擇安置街廓或安置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