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范榮達/綜合報導
苗栗縣大湖鄉市區「廣停一」、「廣停二」約50個停車格因長期被占用一位難求,民眾怨聲載道,鄉公所徵詢176個鄰意見,有167個鄰贊成收費,鄉長黃惠琴將於11月鄉民代表會提案,使用者付費機制最快將於年底上路。
大湖鄉市區腹大狹窄,「廣停一」、「廣停二」周邊醫院、政府機關林立,又鄰近市場和商圈,停車需求大,許多人認為有免費停車場很幸福,但有人不願意珍惜,長期被人占用,成為少數人獨享福利;鄉公所為此調查全鄉176個鄰長意見,有167鄰盼「廣停一」、「廣停二」收費,提升周轉率。
「鄉民的看法、說法與建議,我都看見了、聽到了!」黃惠琴說,「廣停一」、「廣停二」先前土地原為苗栗縣政府所有、縣警察局管理,她上任後,就向縣府申請撥用管理,獲縣長鍾東錦支持,而縣府今年5月底定完成撥用程序。
鄉公所今年7月向鄉代會提「苗栗縣大湖鄉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法案,經代表會表決通過,而籌備、建置停車場的相關費用200多萬元預計今年11月提案在定期會提墊付案,盼能趕在年底前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