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局為使民眾平安歡渡春節,於102年春安工作期間辦理代保管現金服務,自2月8日16時起2月18日9時止,民眾可視需求,直接向所屬所轄分局分駐派出所申請即可。
台南市警局表示,凡各百貨公司、量販店、大賣場、寺廟、合法休閒遊樂場所、24小時便利超商、加油站、公益彩劵銷售站、餐飲業、傳統市場等大量現金交易業者等,都可以提出申請,籲請民眾多加運用。
另有鑑於年節期間,宵小利用民眾舉家出國或在國內旅遊,或攜家帶眷返鄉過節之際,下手光顧偷竊行為,影響民眾於春節歡愉的氣氛,因此,在春安工作期間,市警察局提供「民眾(含外僑)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巡邏服務便民措施。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市民,於春節前後期間,請多多利用「110」電話,或親往當地警察分局、分駐派出所申請「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的巡邏服務。
台南市警局表示,轄區分駐派出所於接獲受理資料後,在申請人離家期間,會於住家附近適當地點,設置臨時巡邏箱,納入巡邏路線加強巡邏勤務,並由轄區分局警備隊、偵查隊、督勤人員等,配合增加巡邏勤務密度,構成多重的巡邏網,增加住家安全維護層次,全力提供最安心、貼心的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