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麗蘭/雲林報導
針對古坑樟湖村十字關國有林地與縣府土地計1萬3000平方公尺,遭違法開挖種苦茶樹案,縣長李進勇21日裁示,本案進入司法程序時,管理單位勞工處為被害人代表,出庭時應要求「從重量刑」。
縣府21日舉行主管會報,李進勇要求警察局、農業處、水利處、教育處、城鄉處及勞工處等相關單位提出十字關林地被濫挖的報告。李進勇表示,本案被濫墾到嚴重破壞水土保持,造成生態浩劫的程度,看起來不像單純種苦茶樹的作法,「行為不可原諒」。
他要求水利處、農業處權責單位,針對違反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等行政法部分,處以最嚴格之裁罰,以達遏止作用。本案已進入司法偵辦,李進勇責成勞工處(縣府被濫挖的土地原為「勞工育樂中心」預定地,但已廢址多年)出庭時要求院檢嚴辦,以嚇阻非法開發行為。
由於山頭被挖得光禿禿,汛期來臨可能造成土石流,李進勇要求緊急復原要有具體作為。水利處21日下午立即協請水保技師,會同國有財產署、農業處、勞工處、城鄉處等赴現場進行測量勘查。
經GPS定位系統量測,涉及違規開發的土地是古坑鄉樟湖段51-505、51-506地號(國有財產署管理)及古坑鄉樟湖段51-453地號(縣府勞工處管理)等3筆土地。
雲縣府當場要求行為人1周內提出維護處理計畫,於1個月內改善完畢,如限期不改正者,或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將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