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熙文/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偕民團舉行記者會,指控捷運三鶯線的工程廠商榮工公司剝削移工,所給薪資不但少於我國基本工資,同時對於移工加班,每小時也只給47元。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專員胡欣野表示,此案涉及未達基本工資、加班超時、未給付應給的加班費,依就業服務法相關法規,榮工公司應負責任。
邱顯智13日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偕同三鶯線捷運工程受害移工,共同舉行「血汗捷運三鶯線 南向跨國聯手剝削移工:揭發榮工工程與印尼國營營造業者聯手剝削印尼勞工」記者會,針對從事捷運三鶯線工程的移工勞動條件惡劣,恐涉跨國聯合剝削,籲勞動部應積極協助相關受害移工、及對榮工公司聘用移工的工程標案做全面勞動檢查。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13日偕民團舉行記者會,指控捷運三鶯線的工程廠商榮工公司剝削移工。圖/邱顯智辦公室提供
邱顯智表示,在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中,預算金額共為340億元,由三間廠商共同得標,分別為義大利ANSALDO STS S.p.A.公司、台灣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日本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在榮工部分,則由印尼國營營造業者維卡(PT. Wijaya Karya,下稱印尼維卡)與榮工公司合作承攬台北捷運三鶯線建造。
他指出,於台灣從事三鶯線捷運工程的印尼移工申訴,他們的薪資是由印尼維卡以印尼盾直接發放至印尼帳戶,每月本薪只有新台幣9677元,每月加班時數最高達176小時,但每小時加班費僅47元,不但加班工時超過台灣法令上限,薪資及加班費更遠低於我國規定。
三鶯線捷運工程受害移工表示,他來台工作將近兩年,於台灣工作期間,底薪只有45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9000元,都是直接匯到印尼帳戶,每月僅留在台生活費約2000至4000元。他認為,他們的薪資和權利應該合乎台灣勞基法。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陳素香表示,行政院公共工程員會文件中顯示印尼維卡與台灣的榮工公司,是以合作承攬關係共同負責台北捷運三鶯線的建造。但她質疑,合作模式是什麼?榮工公司是否作為印尼維卡的人頭公司,幫印尼維卡違反法令引進印尼移工?陳素香也質疑,印尼移工由榮工公司引進時,依法須簽署一份符合國內勞基法規定的勞動契約,榮工公司方能獲得勞動部核發的聘僱許可,為何印尼移工來台後,榮工公司未履行勞動契約?
胡欣野則表示,目前地方政府正在處理相關案件,目前看起來會涉及到未達基本工資、加班超時、沒有依照應有的加班費進行給付。依照就業服務法相關法規,特別是公共工程,依照法規雇主事實上就是榮工,應負責任。又依照勞基法第22條,必須依照法定通用貨幣作給付,也就是新台幣,使用印尼盾與規定不和。未來將於地方政府裁罰後,用一比一的比例,廢止聘僱許可,並協助移工進行轉出。
新北市捷運局表示,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為三鶯線統包廠商,並依法令申請外籍移工聘用,針對印尼籍移工反映,與榮工之間的僱用關係,不符主張勞動條件,衍生糾紛。已要求榮工公司善盡雇主管理責任,避免損害外籍移工權利,以減少並積極解決勞雇雙方相關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