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依珍/桃園報導
桃園經濟發展局和消保官抽查市售「非醫用口罩」,發現203件中有72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高達35.47%標示不全,呼籲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的商品,保障自身權益。
台灣近年空汙問題愈來愈嚴重,細懸浮微粒PM2.5屢傳紫爆,民眾也愈來愈重視呼吸道健康,近期又有冷氣團一波波報到,口罩成為禦寒、隔絕髒空氣的熱賣商品。
桃園市經濟發展局和消保官3月執行「非醫用口罩」稽查專案,針對轄內量販店、五金百貨及連鎖美妝百貨專賣店共18家業者,抽查203件非醫用口罩商品,發現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商品共72件、不合格率達35.47%。
經發局表示,不合規定商品中,以「布製非醫用口罩」沒有標示纖維成分為最多,多達56件違規,其次有30件未標示洗燙處理方法。
產地部分,60件台灣製不符規定,中國製8件、越南製2件,有2件甚至未標示產地來源。經發局提醒,口罩應標示製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主要成分或材料等,選購時也要注意標示的完整性,發生問題時才能「求助有門」。
經發局也立即要求業者限期改正,複查仍未改善,可依法開罰2萬元至20萬元罰鍰,甚至勒令販賣商「強制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