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敬家/彰化報導
彰化市文小7用地北側現為平和國小建和分校,南側基地長期被占用,目前還住有40多戶人家,縣府執行首波拆除作業,將13處新增建的車棚、鐵皮屋與圍牆拆除;縣府強調,後續協調住戶搬遷後,將回歸文教用地使用。
彰化縣拆除違建預算約100多萬元,受限於經費,有上千件違建案排拆,縣府針對有公安一律先拆除。文小7用地北側為學校使用,南側遭占用,環境老舊、常淹水,與周邊新建案宛如不同世界。
彰化縣教育處表示,當地有3200平方公尺遭占用,法院2009年裁定原住戶無權使用,地上物屬於違章建築,現場成為治安死角,縣府分階段處理,先拆除增建的違建,占用戶把房舍出租給弱勢戶,將先透過社會局協調安置,後續再安排第二波拆除。
縣府25日會同警方、彰化市公所,拆除彰化市中央里位於縣府、市公所土地的違章建築。
建設處表示,該處建築原為彰化市公所員工宿舍,遭員工子孫占用並增建違法使用,該址屬「彰化市都市計畫」計畫道路範圍,違建物年久失修、有公安疑慮,為促進都市發展及、改善市容景觀而拆除,過程平和未受阻礙。
建設處指出,只要是影響公共利益的違章建築會優先拆除,違建拆除後的廢棄物應由違建所有人自行清除,逾期未清除者視同廢棄物,縣府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