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彰北國民運動中心預定年底啟用,遭質疑委外營運金偏低,換算每坪約424元,不及相鄰民間店租的四分之一。昨天縣政府教育處長林明裕說,全國國民運動中心委外營運金都很便宜,彰化縣差強人意。
縣議員黃育寬住在彰北國民運動中心附近,民眾紛紛向他反映,運動中心租金太便宜,「政府賠,廠商賺」,很不合理。
昨天黃育寬要縣政府重新議約,參考相鄰的商店店租22坪每月4萬元,擬訂較有利的營運方案。
林明裕表示,國民運動中心的設置目的是鼓勵民眾多運動,並非為了營利而興建,彰北國民運動中心在前縣長任內做財務可行性評估,委外合約已定,不可更改。
據他了解,不只彰化縣的國民運動中心委外營運金低廉,全國都如此,淡水國民運動中心才1元。
教育處體育設施科長白淑如也說,彰北國民運動中心委外營運8年,按照建築和設施使用年限、課程設計、設備設施種類、場地維護、票價,先期試算財務而訂出定額營運金每年110萬,另簽約包商應繳納營收毛利1%當作經營權利金,相關財務試算經體育署核定施行,不是縣政府說了算。
彰北國民運動中心土地面積2600坪,中央補助2億元,縣政府配合1億1000萬元,去年1月15日動土,今年5月竣工,建築地下一樓、地上四樓,樓地板面積2456.26坪,內有溫水游泳池、體適能中心、韻律教室、羽球場、桌球場及綜合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