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建志/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4)日表示,無償撥用公有土地興建社會住宅「本部同意!」同時張盛和指出,已發函地方政府須根據「自住事實」進行差別課稅。
財政部同意無償撥用公有土地興建社會住宅。(好房資料中心)

立委陳節如昨日在立院質詢行政院1月時核定的「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表示,社會住宅的問題核心就在於,若要拿來作社會住宅的公家土地不是無償取得,則相關價格就會轉嫁到社會住宅的租金。如此一來,青年人或弱勢族群包含輪椅族、視障族、老人、單親等,將會租不起社會住宅。張盛和回答,他剛離開辦公室前已批准公文,「若要建社會住宅,要無償撥用,本部同意!這我剛剛批出去的。」陳節如隨即回應「我就是要部長允諾這句話!」
對房屋稅的課徵問題,張盛和表示,課徵房屋稅的權限在於地方政府,最低自用住宅可課徵1.28%至2%。
張盛和強調,已發函各縣市政府,要根據「自住事實」以差別的稅率進行課徵,若有自住事實者可享用較低稅率。
另外,陳節如質疑,目前約有156萬戶的空屋,財政部是否考慮課徵「空屋稅」?張盛和回答,空屋稅沒相關法源,空地稅依法律已可行。
有關目前社會住宅的建設進度,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社會住宅原先有8,000多戶,中長期方案中有一萬多戶,將來會有其他規劃。
陳節如質疑,該方案中的社會住宅保留給弱勢族群的比例,無法滿足實際需求,認為行政院該撤回該方案重新研擬,江宜樺表示不會撤回,但會請內政部在執行時作滾動式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