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使用者付費 採三階段實施
國內健保制度將出現重大變革,為了杜絕不必要的檢驗檢查及藥品浪費,健保署擬推動「使用者付費、藥品部分負擔」新措施,為避免民怨,將採漸進式三階段,預計先從高階影像檢查著手,新制上路後民眾接受磁振造影檢查,需自費約一千元。
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高階影像檢驗支出,健保署擬採使用者付費原則,未來做電腦斷層掃描,患者恐須自費一千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眾自掏腰包,才能有效減少無效醫療所帶來浪費。」健保署長李伯璋說,提高部分負擔,不管金額多少,民眾都會痛一下,這才有感覺。如此一來,當醫師在開立高階影像檢查處置時,患者就不會跟現在一樣全盤照收、點頭說好,將醫院檢查檢驗當成個人健康檢查,「不做白不做」。
李伯璋是在二月底出席衛福部高階主管會議時,提出「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等初步方案。希望取得共識後,採取三階段,逐漸實施,讓民眾慢慢適應健保的節源措施。
第一階段針對檢驗檢查、血液檢查,患者須部分負擔,例如,做一次磁振造影檢查(MRI)、電腦斷層掃描(CT),患者須自付一千元。李伯璋說,為了讓患者心甘情願地掏出錢來,醫師就須詳細說明檢查的必要性,如此一來,就能減少不必要的檢查。
李伯璋舉例,有人因為連續熬夜而頭痛,至醫院就醫,當醫師建議做磁振造影檢查檢查腦部組織,患者知道自己應該是沒睡飽才會頭痛,此時還要自付一千元檢查費用,可能就會知難而退。
第二階段則是調整門診藥費,李伯璋指出,目前藥品部分負擔採取定額制,最高上限就是兩百元,但從部分負擔精神來看,建議從定額制改為定率制,打開上限兩百元天花板,依照比率收取藥費,更符合公平正義。
針對藥費這一塊,李伯璋認為,可以參考日、韓等國現行做法,依民眾年齡、申報金額、就醫醫院層級,制定不同部分負擔比率,民眾就醫時,藥費不再最多只收兩百元,必須多繳一點,民眾才會有感,不再主動要求醫師多開一些藥。
癌症新藥擬訂自付上限額度
第三階段則是癌症新藥,擬訂出每個癌友一年自付上限額度。近年來,癌症藥物昂貴,健保財務支出越來越沉重,未來也將採取使用者付費作法,癌友接受治療時,不再完全健保給付,需部分負擔藥費。
李伯璋強調,實施藥品部分負擔時,一定會考量弱勢族群,擬定保護條款,制訂配套措施,例如,中低收入戶無須部分負擔。另外,自費上限,則會訂出一般民眾可以接受的金額。
為了避免全民健保破產,李伯璋表示,今年勢必面對健保費率調整的敏感議題,對於不常看病的民眾來說,一視同仁地調高費率,負擔變重,這未盡公平,如果能夠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等制度,將會公平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