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七期「夏綠地公園」21日下午竟有人把當公園當馬場,在現場遛馬,引起路人側目。七期是台中的豪宅區,路人說「有錢就是任性」人家遛貓狗,他遛馬。不過台中市建設局指出,依據「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規定,不能帶大型動物到公園,避免危險,查獲者最高可罰1萬元。
人家遛狗他竟「遛馬」台中七期夏綠地公園周遭都是豪宅丶百貨公司,鄰近台中國家歌劇院、台中市政府及市議會。21日下午有名男子在公園蹓馬,一旁的狗狂吠,可能看到龐然大物有些受驚嚇,路人看了也稱奇「果然是七期!」
台中市七期豪宅區夏綠地公園,有人遛馬。市府建設局表示違法最高可罰一萬元。圖/讀者提供
台中市建設局指出,在公園野放或遛大型動是違法行為,根據台中市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中的14項「不得攜帶動物,但符合動物保護法第20條及台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者,即觀賞用的寵物惡不在此限。被查獲者可處2000到1萬元罰款。